本報訊 沒有運渣手續,工地出口也沒硬化,更無洗車設備和監管保潔人員,但卻擅自使用無任何運營渣土手續的車輛突擊運渣,致使路面受到污染。12月2日,寧夏長登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存在諸多問題被責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時收到執法部門5萬元的行政處罰告知書。
   當日上午,興慶區城管南局執法人員巡查發現,位於興慶區石油城附近的銀橫路上有多處渣土,部分路段上的渣土經車輛碾軋後已經粘在路面上。根據路面污染痕跡,執法人員一路巡查至石油城附近的孔雀湖花園工地,在工地出口處與一輛滿載渣土的車輛“不期而遇”。經查,該車無運送渣土手續,正在裝運渣土的另一輛車也無資質,並且該工地沒辦理出渣手續,工地門口既沒有按規定安裝洗車設備,也沒採取硬化措施,進出工地的渣土車輛處於無人監管的狀態。
   根據查到的問題,執法人員向該工地所屬單位寧夏長登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發了限期整改通知書,同時下發5萬元行政處罰告知書。對於處罰,該公司一負責人表示,一定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成,對被污染路面進行清理。 (寇俊 陳曉丹)  (原標題:寧夏長登房地產公司被罰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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